我县1 人入选第五批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
类别:非遗专栏
时间:2015-5-5 9:12:29 稿源:本网 发布:whg 阅读数:
2014年10月,我县推荐申报了三名安徽省第五批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,通过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,一致认为我县宿松民歌代表性传承人司国庆具备代表性传承人素质,符合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要求,认命为“省级项目(宿松民歌)代表性传承人。”
近日,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司国庆同志颁发了代表性传承人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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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,我县推荐申报了三名安徽省第五批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,通过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,一致认为我县宿松民歌代表性传承人司国庆具备代表性传承人素质,符合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要求,认命为“省级项目(宿松民歌)代表性传承人。”
近日,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司国庆同志颁发了代表性传承人证书。